关于开展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 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质量监控与督导发布时间:2023-07-18浏览次数:10

学校各单位: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 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 苏新实践奠定基础的重要一年。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教发函〔202395号)要求,为全面掌握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一步对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推进和调整,学校决定开展“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1.各指标责任单位对照《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苏财院〔202257号),进一步核实本部门负责的核心指标完成情况,因6月中旬发展规划处对校级核心指标已经进行了梳理汇总,不需要大家再重复填报,如近期数据有变动的,请单独联系发展规划处。

2.“十四五”规划各重点项目任务或重大改革项目牵头负责部门对照项目预期目标和项目实施情况,撰写重点项目任务或重大改革项目实施情况评估报告(包括取得的成效、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和原因,项目进度调整的意见)(写作提纲见附件1

3.各分项规划由牵头部门对照各分项规划目标(见附件7),做好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并形成分项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包括取得的成效、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规划调整的意见)(写作提纲见附件2)。

4.各二级院(部)子规划由二级学院部对照规划目标,做好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并形成二级学院部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写作提纲见附件3)。

二、工作要求

1.实事求是,数据准确。各单位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既全面客观总结工作,又要突出关键指标和重点工作,分析原因,并提出下一阶段完成规划目标的具体举措。

2.提出建议,科学调整。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新的形势以及学校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影响规划实施的主要问题,正视规划实施中的各种主要困难,对一些难以达到的部分指标可以提出相关建议,说明原由,进行科学调整。

三、时间要求

请校级指标填写单位、各分项规划牵头部门、重点项目或重大改革项目负责部门、各二级院(部)(具体分工见附件4)分别将分项规划中期评估报告、重点项目实施情况评估报告、二级院(部)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的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于630日前反馈至发展规划处,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核心指标6月中旬以来有变动的请单独联系发展规划处。

人:刘锦翠  武亚凡

联系电话:83858168,邮箱:1542499027@qq.com

附件1:“十四五”规划重大战略任务、重点项目或重大改革项目实施情况评估报告

附件2:“十四五”分项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参考提纲

 附件3:二级院(部)“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参考提纲

附件4:“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分工表

附件5: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

附件6: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分项规划

附件7: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二级院部“十四五”发展规划

 

 

发展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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