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9-07浏览次数:532


为了确保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把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制度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制定的有关教学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

第一条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是学校在高职教育发展新形势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办学能力的重要保证。

第二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是监督、检查和评价教学活动、教学过程、教学环节的各子系统的总和。

第三条教学质量监控,要引进“人人参与监控”和“自我监控”的新理念,围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开展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是运行教学监控体系的思路设计,是对教学质量监控目的、内容、方式、程序、要求的规划,是对全校教学监控运作流程、工作环节的安排。


二、监控内容

第五条教学质量监控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主要包括课程教案、教学课件、教材、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效果等内容。

2.课外教学质量监控。包括开新课和新开课师资审定、课外作业、课外答疑、课程试卷、课程成绩等内容。

3.实验教学质量监控。主要包括实验课程讲授、实验辅导、实验报告、实验效果等内容。

4.实习教学质量监控。主要包括实习计划、实习大纲、指导过程、实习总结、实习成果等内容。

5.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主要包括开题报告、指导过程、中期检查、后期成果等内容。


三、监控方式

第六条教学质量监控主要方式:

1.听课制。包括:校领导听课;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质量管理办公室等管理部门的领导听课;教学督导员听课;各二级教学单位领导听课和院(部)二级督导听课;教师之间听课。

2.检查制。建立教学质量检查制度,定期公布教学检查结果。检查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1)教学日常检查:由校、院(部)两级教学管理人员实施教学日常检查工作,分别对全校和本院(部)的教学工作进行常规检查并记录。

2)定期检查:即开展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

3)专项检查:主要包括授课计划检查、教案检查、试卷命题与阅卷的检查等内容。

4随机抽查:由教务处、质量监控与督导办公室等机构组织人力对教师授课的教案、学生的作业、实验实训报告、实习报告(总结)、毕业论文(设计)等抽样检查。

3.评教评学制。由学生、教师、专家、相关部门领导分别进行评教评学。从不同角度了解和掌握教师教学情况、学生学习情况、管理部门管理情况。

4.质量跟踪制。由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教务处、校企合作办公室、质量管理办公室及二级学院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根据毕业生就业及市场调查的结果,向学校领导及教学管理部门提供社会人才需求、培养规格、能力体系要求等教学需求信息,以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四、信息处理

第七条监控信息获取来源:教师、学生、院(部)、学校;获取信息的方式:个别反映、座谈会、问卷调查等;信息反馈对象:管理部门、学校、院(部)、教师、班级、学生。

第八条教务处、学生处、质量管理办公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收集、反馈与全校教学质量相关的信息。

第九条各院(部)负责本单位教学质量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反馈工作。

第十条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信息实行公开化、常态化管理。具体负责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各级机构,应将本机构已经获取并经分析汇总的监控信息在相关范围内公开。

第十一条教务处和质量管理办公室对反馈的问题实施跟踪监控,直至问题得到合理解决。


五、工作职能

第十二条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是全校教学质量监控的指导组织,在监控体系中行使下列职能:

1.审定保证教学质量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文件;

2.审定学院各项教学工作的质量规范;

3.对跨部门、跨单位的教学质量事件进行协调与仲裁;

4.建立精品课程、精品教材评价体系,并负责校级精品课程、精品教材的评选。

第十三条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在监控体系中行使下列职能:

1.制定和建立保证教学质量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文件;

2.制定学校各项教学工作的质量规范;

3.根据教学质量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建设方案,并监督实施。

第十四条质量管理办公室是负责全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办事机构。其基本职能是:在学校教学活动的管理与被管理者之间,发挥“传递信息,协调关系”的作用。主要职责是:

1.组织、协调全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运作和开展,监督保证学校各教学工作环节的质量规范得以贯彻落实。

2.参与制定监控指标体系及监控文件,例如:起草、制订教学质量监控条例、监控办法,以及具体标准、细则等等。

3.列席全校性与教学有关的会议,对学校教学质量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对院(部)的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教学管理部门及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进行指导和咨询。

5.负责全校教师教学状态、学生学习状态、教学秩序、教学环境的日常随机动态跟踪、调查,并及时上报和发布重要监控信息。

6.对教学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并将调研记录或成果,在一定范围公开。例如:《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情况调查》、教学督导员《听课情况专题报告》、《期末试卷评阅抽查报告》、《学期教学管理工作检查汇总》等。

7.发现、推介优秀教学典型和先进教学经验;参与或组织院级优秀教学典型确立和先进教学经验推广的审查工作。

8.听取、收集、整理、汇总全校教学质量监控信息,办好《教学质量监控简报》。

9.做好全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资料的建档、存档工作。

第十五条院(部)是学校教学的基本单位,在监控体系中行使下列职能:

1.根据《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条例》和本办法的总体要求,结合院(系、部)实际,制定院(系、部)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细则要有操作性和针对性。监控的对象和目标明确,监控的内容和标准具体,监控的形式和方法得当,监控参与人责任清楚。

2.做实、做细教学监控常规工作。例如教学秩序、教学动态的跟踪,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开好师生座谈会等。

3.加强监控信息的分析研究工作,认真总结、推广监控经验,制定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

4.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档案。

5.接受学校质量管理办公室对教学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六、运行机制

第十六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按校、院(部)两级模式运行。学校要把细化和落实本办法列举的“监控内容”任务,作为工作重点;质量管理办公室要把推进教学监控体系有序、健康运行作为工作重点;教务处要把监控结果的后期再处理作为工作重点。

第十七条质量管理办公室在校长和教学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制订教学质量监控计划,下达监控目标,并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各院(部)应在学年末对本单位教学质量进行总结,对照院监控指标体系,提出和制定下一学年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目标和工作方案。

第十九条学校每学年召开一次全校教学质量工作会议,主要解决教学质量监控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并向有关教学单位、部门提出整改要求。

第二十条学校授权教务处、质量管理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院(部)和有关部门的建设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和验收。